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以下简称“邯郸监管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及多位相关负责人被双罚(以下简称“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

文号“邯金罚决字〔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行为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邯郸监管分局决定对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邯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郝志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公司负责人兼邯郸中心支公司银保部负责人的崔志勇、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个险部负责人的冯晓坤。3人均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并且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论文琦、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市区本部负责人的索钦修,2人均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以上5人分别被邯郸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此次并非幸福人寿首次因合规问题被监管处罚。经查询公开信息,幸福人寿分支机构近年来的历史处罚记录多次因类似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幸福人寿多家分支公司(西安、山西、苏州等地)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违规行为,被当地监管局处以罚款。
往前查询2021年及更早同样存在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或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问题的处罚记录。
公开信息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金达101.3亿,22家省级分公司。

其中,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经天眼查数据显示,其成立于2011年,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川。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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