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威严,在于执行。”近日,资溪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拒执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024年8月,黄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10万元,到达约定还款时间,陈某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将黄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黄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法定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仍未偿还欠款,陈某向资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黄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并依法冻结其名下存款。执行干警第一次对黄某进行约谈,详细阐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黄某起初信誓旦旦,承诺一周后会有一笔工程款到账,届时将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文明理念,将黄某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陈某,陈某表示愿意给其一周筹款时间。
一周后,执行案款账户迟迟未到账,黄某始终以“没钱”“过段时间”等理由推诿搪塞。对于黄某的失信行为,承办法官立即响应执行机制,协调法警将黄某拘传至执行事务中心。面对执行干警,黄某“大吐苦水”,声称自己不是不想还,而是自己凑不出钱来。对此,承办法官掏出对应的两件“法宝”:第一件是房地产权登记信息,表明了黄某在民事诉讼期间将房产过户给了前妻;第二件是《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详细告知黄某涉嫌转移财产可能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面对法律的高压线,黄某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希望达成和解,但双方就还款事宜方面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反复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并依法将黄某送往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下一步,资溪县人民法院将加大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对一切试图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