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与新单位均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城转移业务。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10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服务指引,详解“零跑腿”线上办、“一窗通”线下办的全流程,让职工调动无忧、转移速办。
单位网厅渠道,同城转移业务由转出单位专管员先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由转入单位专管员录入职工信息(系统自动反显职工状态为封存),并上传同城转移告知书(职工本人填写),等待转出单位审核信息反馈业务办理结果;转出单位审核信息无误后,选择“通过”或“退回”,完成业务办理;如果5个工作日转出单位未确认,该业务自动撤销。办理成功的业务可以在待办业务中的已发模块中查看。
柜面渠道,需携带职工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中心同城转移清册》(加盖转入单位公章)、同城转移告知书(职工本人填写)、调令或转入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由转入单位专管员前往单位所属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理处/管理部柜台办理。(职工账户状态应为:封存)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同城转移需携带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单位出具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接收函。办理转出业务时,由职工在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转出封存,再由转入单位专管员在单位网厅渠道发起同城转移业务。如果系统提示“转出单位未开通单位网厅渠道”,须转入单位前往单位所在分理处/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办理转入业务时,个人账户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后,职工本人在手机公积金App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转入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
手机公积金App已然成为打开住房公积金未来发展大门的“金钥匙”。近年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数字化建设为核心,构建了集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触摸屏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公积金”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为一体的多渠道数字化综合服务体系。通过数据互联互通,中心已实现了“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全域通办”“一网通办”等多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