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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调解”促进“大和谐” 魏县人社局把劳动争议化解于庭前

来源:头条 浏览:0次 时间:2025-11-07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孙玉 见习记者王悦)近日,河北魏县人社局通过高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工伤待遇纠纷,为劳动者郑某某追回工伤补助金等85000元,让劳动争议化解于庭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郑某某在魏县某公司务工,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然而,郑某某工作中一次意外受伤,变成了双方争议的导火索。后经认定,郑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由于公司没有按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郑某某向公司索要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公司交涉无果,维权受阻,郑某某最终选择向魏县人社局仲裁委寻求帮助。

受理案件后,魏县人社局仲裁委认为该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裁决虽可程序性办结,但调解更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于是,仲裁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公司一方认为员工入职仅几天,是本人操作失误所致,公司不应承担所有相关费用。面对这一情况,仲裁员并未简单行事,而是化身“普法员”,耐心向公司负责人解释《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公司法律责任。告知公司项目参保是法定义务。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单位支付是两笔账,可以大大减轻单位负担。之后又向公司分析了法律后果,如果进入裁决程序,公司不仅仍需支付,还可能对单位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仲裁员也与郑某某积极沟通,引导其理解企业经营实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务实解决方案。

在仲裁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得以弥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向郑某某支付人民币85000元作为工伤补助金。一场原本对簿公堂的纠纷,在县人社局仲裁委的主持下圆满化解。

魏县人社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调解优先的原则,致力于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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