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据荔枝新闻报道,南京一男子在父亲去世不久后,向法院申请撤销亡父与继母的婚姻登记,最终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南京的孙某离异后与林某相识,二人结婚组成了新家庭,感情和睦。孙某与前妻的儿子小孙长期跟随母亲生活,留学回国后希望父亲为自己在国内买房,但担心房子产权归属问题,希望父亲与林某离婚。经不住儿子再三恳求,孙某和林某办理了离婚,并给儿子买了房。但孙某和林某仍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021年,被确诊身患癌症的孙某,为感念林某的照顾,想要与其复婚。尽管小孙再三反对,但这次孙某坚决要复婚,并向当地民政局申请了上门办理结婚登记。于是民政局派工作人员到孙某的病房,在孙某亲戚、朋友的共同见证下,为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第二天孙某因病情恶化去世。儿子小孙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亡父的结婚登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和林某自愿复婚,且婚姻登记机关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并无不当,因此判决驳回小孙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子女孝顺不仅要有衣物饮食等物质上的供养,端茶倒水等体力上的付出,还要尊重父母的选择,小孙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顺美德,于是驳回其诉讼请求。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法官窦开称,“我们法院判决驳回小孙的诉讼请求,既维护了老孙的婚姻自由,也是维护了老年人对情感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