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保部门推行住院按病种付费改革,意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但落地时,部分医院因医保控费指标,出现限制住院天数、分解住院周期等不合理现象,重症患者被迫频繁转院。专家建议加快医联体建设,优化医院收入分配机制,以实现医保、医院和患者的共赢。(10月27日 《工人日报》)
医保按病种付费改革旨在破解“过度医疗”顽疾、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让患者受益。然而当这项惠民制度,竟成为重症患者一月辗转4家医院的诱因,医保“限额”演变为生命救治的绊脚石,我们必须追问:改革在落实过程中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重症患者就医本就艰难,身体虚弱、病情复杂,转院易致治疗中断、错失救治时机。因“医保费用快超限额”而被迫转院,到新医院需重做检查、调整用药,病情反复,既消耗患者身心,也背离就医改革目标。
追根溯源,医保“限额”制度本是为保障基金可持续性的合理举措,但在执行中却发生异化。部分医院将“控费”简单等同于“赶患者”,为保考核达标,或压缩必要治疗,或频繁要求转院,把控费责任转嫁给患者,背离医保改革初衷,削弱了医院公益属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以限额定治疗”极易滋生医疗乱象:部分医院为规避限额,通过分解住院周期迫使患者反复入院,或在治疗中删减必要检查与用药。这类行为既增加患者负担,又扰乱医疗秩序,使医保基金“节流”适得其反。
破解“医保限额成生命梗阻”难题,需从制度与考核两端发力。一方面,优化医保付费模式,对重症、慢性病等长期治疗病种,摒弃“一刀切”限额,建立基于病情与治疗周期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医院合理施治空间。另一方面,革新医院考核体系,将患者满意度、治疗连续性等民生指标纳入考量,打破唯“控费指标”导向,推动医院在控费与疗效间达成平衡。
同时,加快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整合区域医疗资源,让重症患者在医联体内完成从治疗到康复的连贯流程,实现医保基金高效利用。此外,要畅通患者反馈渠道,加强对“不合理转院”等行为的监管问责,让医保限额回归保障本质。(王恩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