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来,我们小区的自来水管道频繁破裂,导致大量水浪费,物业要求业主分摊水损费合理吗?”近日,家住陕西安康江北小区的张师傅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说。
业主反映——
小区自来水管频频爆管
每吨水要加1.56元“水损费”
“大概是两年前,老旧小区改造,其中涉及自来水管网。之后小区的管道就经常爆管,有时每个月都要爆两三次。”张师傅称由于自来水管网爆裂,导致大量自来水浪费。
张师傅介绍,物业统计今年6月水费,小区15栋楼的分表抄表为1599吨,该小区水务公司的总表为2134吨,相差535吨。“物业算的账,业主每使用1吨水就会有0.33吨损耗。6月我们的水费是正常的3元水费加0.99元‘水损费’,一共是3.99元每吨。物业按照每户的分表抄表收费。谁知到8月份水损更高了,每吨水按照4.56元收取。”
张师傅说,业主们对此很不满意,“要求物业从根本上解决小区水损过高问题。”
物业回应——
改为业主直接向水务公司缴费
业主需分摊27万余元改造费
就张师傅反映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她表示小区确实存在因自来水管道爆管造成水损较高的情况。
“水务公司是按照总管道上进小区的水表收费,物业是按照各户家里的分表代收水费。”工作人员解释,“每家每户的分表总和与水务公司总表数字相差太大,物业无力填补这笔差价。”
物业公司如果不再代收水费,则需要对水网再次改造,改为智能水表,由业主按照各家水表直接向水务公司缴费。“小区共409户,改造费用70余万,经多次沟通最终费用为55余万,其中水务公司承担一半,业主承担一半即27万余元,分摊下来每户大约680元。”工作人员说,目前已有100余户业主同意改智能水表收费,其余的业主不同意分摊改造费用,改造陷入停滞。
对此问题,记者联系当地江北街道办,尚未获得回应。
律师说法——
“水损费”“改造费”需具体分析
若强制收费 业主可拒绝承担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关于“水管爆裂造成的水费损失,该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据《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分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该小区实行了抄表到户,水管爆裂位置在分户终端计量装置以外,应由水务公司承担水费损失。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水管爆裂位置在分户终端计量装置以内,且是因为业主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由业主承担。第三种情况是,如果该小区未实行抄表到户,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从业主投诉来看,本事件更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况。
改造成智能水表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又该是谁?赵良善表示,如果小区目前未实行抄表到户,改造智能水表属于将供水系统改造为抄表到户的范畴,根据相关规定,水务公司依法应承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以外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且水表属于分户终端计量装置,其改造费用不应由业主承担。如果水务公司强制要求业主承担,可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更换并收费,则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并进行投诉维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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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佳萌